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向广大师生发布受理信访举报公告。
一、受理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一)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吃请、有偿补课、学术不端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二)后勤管理混乱、食品安全不达标等问题。
(三)插手干预学校食堂、超市等经营场所出租等问题。
(四)各类校园安全风险等问题。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以搞“小圈子”“小团伙”为目的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务接待或商务招待活动中的、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的、隐形变异的以及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六)工作中作不担当不为、政绩观偏差、漠视师生利益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不良作风问题。
(七)工作中“套娃式”考核、“千分制”考核、层层加码式考核、考核弄虚作假等不良考核倾向加重基层负担问题。
三、举报渠道
可通过网络、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学校纪委进行反映。
邮箱:byndfywt004@163.com
电话:0459-6819051
地点:主楼901-1室
信箱:设置在主楼大厅北门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我委进行举报。我委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按照“有人、有事、有时间、有地点”等基本要素撰写举报材料,同时建议提供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不予受理。
(三)我委将严格为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能够确保举报人各项信息安全。
(四)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我委将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深入排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治。
中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