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作者: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11

      6月2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第十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行动指南》为题,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边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自觉贯彻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勤廉龙江中展现担当作为,为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崇尚法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定性、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根本遵循,从中汲取强大真理力量,自觉用以指导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监督保障执行,有力捍卫法治,立足职能职责,紧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推动各级各领域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衔接,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问题;深化专项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治理,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强化法治思维,推进良法善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运用政策策略和严格执纪执法相统一、德治和法治相统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持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严格依法履职,示范学法守纪。提升法治素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纪法培训,注重实战实训,夯实执纪执法能力根基;强化监督约束,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严守纪法底线,不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党的纪律部队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纪委监委机关设主会场,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省纪委监委办案基地管理中心和各市(地)、县(市、区)纪委监委设分会场。